告示
2021-01-08 10:23:35
来源:
东源县城中心区及生活配套区内红线东至深业塞纳湾小区围墙边,南至广场大道,西至深业路,北至东源大道范围内所有未经政府同意的临时构建物,堆放的塔吊及地上种植的蔬菜和果树苗等,须在本告示之日起7日内自行清场,逾期未搬迁的,造成后果自负。(联系人及电话:陈生,0762-8831101)
特此告示。
东源县土地储备中心
2021年1月8日
编辑:梁轶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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